公安部发布“五条禁令”2月起施行”

1月27日21:23

为严明纪律,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,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了“五条禁令”。
    这“五条禁令”是:
    一、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辞退或者开除。
    二、严禁携带枪支饮酒,违者予以辞退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开除。
    三、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,违者予以辞退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开除。
    四、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辞退或者开除。
    五、严禁参与赌博,违者予以辞退;情节严重的,予以开除。
    民警违反禁令领导连带受处分
    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,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、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。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,或者持枪犯罪的,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、主要领导予以撤职;情节恶劣、后果严重的,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。
    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,隐瞒不报、压案不查、包庇袒护的,一经发现,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。
    本禁令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。原有规定与本禁令不一致的,以本禁令为准。
    周永康强调落实“五条禁令”要做到“四个过硬
   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书记处书记、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强调指出,对公安部的“五条禁令”,落实要过硬。
    一要做到宣传教育要过硬。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“五条禁令”的宣传教育活动,认真组织全体民警逐条学习、熟记规定,严格执行。要充分利用报刊、电台、电视台进行广泛宣传,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包括民警家属对“五条禁令”的遵守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,并将其纳入110报警服务台接受群众监督投诉范围。
    二要做到落实制度要过硬。要对照规章制度,针对当前枪械管理松弛、酒后驾车、个别单位纪律松弛、民警参与赌博等问题,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活动。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,要认真进行整改,并注意建立长效机制。
    三要做到执行纪律要过硬。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,每个民警都要与所在单位领导签订责任状,所、队领导要与分、县公安局长签订责任状,各分、县公安局长要与地市公安局长签订责任状。凡违反禁令将毫不留情从严处理。
    四要做到领导带头要过硬。要从公安部党委做起,各地公安机关领导都要带头执行好“五条禁令”,违者要按禁令严办。